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
一、申報時間
線上提交申請:2022年6月3日-7月5日
線下遞交材料:2022年6月20日-7月15日
二、申報類別及扶持標準
(一)市民營企業總部、市貿易型總部、市民營企業總部型機構
1. 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經認定的上海市民營企業總部、上海市貿易型總部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和1000萬元的購(租)房補貼。購(租)房補貼分三年按40%、30%、30%比例發放。
購(租)房補貼需滿足企業在本區購買或租賃辦公用房且自用,其中購房補貼按購建房投資款的3%總額給予資助,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租房補貼按租房價格的30%總額給予資助,且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2. 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獲評市級總部(機構)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5)企業在本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房屋租賃合同,并說明租賃的建筑面積;企業在本區購建自用辦公用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房屋購買或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并說明辦公用房的建筑面積;
(6)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國際商貿企業
1. 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2020年8月1日以后注冊或遷入的國際商貿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2億元及以上,經濟貢獻不低于800萬元,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B級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文化創意、科技服務、專業服務、醫療健康服務企業
1. 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2020年8月1日以后注冊或遷入的文化創意、科技服務、專業服務、醫療健康服務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5000萬元及以上,經濟貢獻不低于300萬元,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其中文化創意重點支持創意設計、網絡信息、傳媒娛樂、文化裝備、文化藝術領域;科技服務重點支持研發設計、專業技術、技術轉移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創業孵化、科技金融領域;專業服務重點支持法律服務、會計審計、人力資源服務、檢驗檢測領域;醫療健康服務重點支持健康醫療集團、健康管理集團和特色專業健康服務機構。
2. 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B級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四)重點貢獻企業
1. 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屬于閔行區現代服務業“十四五”規劃中明確的國際商貿、現代金融、文化創意、科技服務、專業服務、醫療健康服務等重點領域企業:
(1)龍頭企業:上年度經濟貢獻達1億元及以上,區級地方貢獻部分較上年增量達300萬元及以上,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骨干企業:上年度經濟貢獻達2000萬元及以上,區級地方貢獻部分較上年增量達200萬元及以上,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如升級為龍頭企業,給予差額獎勵。
(3)成長型企業:上年度經濟貢獻達500萬元及以上,連續兩年經濟貢獻增長達20%及以上,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如升級為骨干企業或龍頭企業,給予差額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其中申報成長型企業的需提供上兩年度納稅證明);
(4)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五)示范企業(項目)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2020年8月1日之后經國家、上海市相關部門認定的示范企業(項目),給予國家級50萬元、市級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示范層級從市級升級為國家級,給予差額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市級及以上認定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5)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六)特色商業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1)引領型商業項目: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運營的,營業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上年度總營業收入達15億元及以上,增幅不低于10%的商業綜合體,按其營業收入的千分之一,給予運營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市級商業項目: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運營的,2020年8月1日后獲評的市級及以上的各類特色商業項目,按市級政策規定比例給予配套支持,無市級政策配套支持的,經認定,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首店經濟: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運營的,2020年8月1日后引入經市商務委認定的首店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申報引領型商業項目的還需提供:房產證、B級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上兩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項目基本情況(營業面積、入駐商戶、出租情況、經濟效益)等;
(5)申報市級商業項目、首店經濟的還需提供:市級認定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6)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七)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1)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建設或運營的,在2020年8月1日以后經認定的上海市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按其公共功能建設項目費用的20%采用后撥付方式給予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獲得2020年度上海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型制造發展)支持的項目,按照市級扶持資金的50%給予配套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申報市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的還需提供:市級授權證明、園區公共功能建設項目基本情況、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房產證、委托運營管理合同等;
(5)申報市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的還需提供:專項資金項目協議書及撥款證明;
(6)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八)模式創新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后開展的聚焦服務業重點領域、重點區域、薄弱環節以及新興行業領域,具有開拓性、整合性、引領性的創新項目。經認定,按項目核定投資額的20%給予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項目申請表》(附件2);
(3)《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4)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5)項目申請表中財務履約能力測算表的證明附件(含自籌資金出資證明或銀行貸款協議/合同等);
(6)如項目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項目的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及規劃部門、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
(7)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九)文創園區(樓宇、空間)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1)經認定的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創意產業示范樓宇、文化創意產業示范空間,按其公共功能建設項目費用的20%采用后撥付方式,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經認定的閔行區特色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文化創意產業示范樓宇、文化創意產業示范空間,按其公共功能建設項目費用的20%采用后撥付方式,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授牌證明材料復印件;
(5)園區(樓宇、空間)公共功能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包括項目主要功能、建設周期等,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房產證、相關委托運營管理合同等;
(6)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十)重大活動
1.申請條件和扶持標準
(1)重點活動: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2021年1月1日及以后新引進或創立的,經區政府認可,在閔行區舉辦的具有國際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對產業有推動作用的大型會議論壇、博覽展覽、文化體育賽事。按活動實際發生費用的50%,采用后撥付方式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2)節慶活動:注冊并納稅在本區的企業舉辦的,納入上海市購物節、上海市旅游節等市級重點活動的項目,經認定,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30萬元的補貼;對獲評區級購物節、旅游節、文創節等優秀重點節慶活動的項目,經認定,給予活動主辦方或承辦方20萬元的補貼。區級優秀購物節、旅游節、文創節等節慶活動原則上每年不超過3個。
2.申報材料
(1)《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表》(附件1);
(2)《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申請承諾書》(附件3);
(3)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4)活動方案、活動實施情況報告,項目經費支出審計報告等;
(5)申報重點活動的需填寫《閔行區現代服務業政策項目申請表》(附件2);申報節慶活動的需提供獲評市級重點活動或區級優秀活動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6)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